第八章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学习要点
-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 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
- 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意义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第一节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
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是扎根中国大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使人民民主道路越走越宽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一、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民主是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民主是历史的,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是在这个国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植根于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成长于本国人民的政治实践探索和智慧创造。民主是具体的,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相适应。实现民主的道路并非只有一条,社会性质不同、现实国情不同,则民主道路不同、民主形态各异。民主从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的。民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类对民主的探索和实践永无止境。
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习近平指出:"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并领导人民为之进行斗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为争取民主、反抗压迫和剥削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成立新中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我国民主发展进入新纪元,人民当家作主从梦想变为现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架构、经济基础、法律原则、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并不断发展,我国人民民主大厦巍然耸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人民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民主发展的政治制度保障和社会物质基础更加坚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的新要求新期盼,团结带领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人民民主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在我国,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体现在国家根本性质即国体上,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体现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上,就是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国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保证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尊重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国家各方面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民民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目标。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体人民的现代化,必然要求具有高度发达的民主政治,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是决定性力量。人民民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至上,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使人民群众能够自觉地投入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民主的发展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相伴相生,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支撑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促进国家治理的高效能,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历史和实践证明,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继续高举人民民主旗帜,坚定不移走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为中国式民主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力。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首先而且主要是一种国家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集中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由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等组成的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础之上,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政治制度。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四梁八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习近平指出:"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确立起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这一政治制度,既把握了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把握了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把握了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实践中显示出巨大优势。习近平指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事实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具有强大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能力、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的先进制度。
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5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基层民主活力增强,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拓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团结进步呈现新气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全面贯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方向任务更加明确,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加鲜明,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发挥。以保障人民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推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充分彰显。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对中国这样一个拥有悠久历史、56个民族、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事实充分证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指出:"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保障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有序运行。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个新事物,也是个好事物。这并不是说,中国政治制度就完美无缺了,就不需要完善和发展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为保持我国政治制度的活力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要适应扩大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如果这一点把握不好、把握不牢,走偏了方向,不仅社会主义民主很难发展好,而且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害。古今中外,由于政治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社会动荡、国家分裂、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不能用单一的标尺衡量世界丰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单调的眼光审视人类五彩缤纷的政治文明,也不能割断历史、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
第二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要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和特点,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
全过程人民民主植根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长期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的重大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政治的新要求新期待,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历史性成就,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实践内涵,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标志性成果。2019年11月,习近平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作出系统阐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实践和发展,鲜明展示了我们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定立场,深刻彰显了我国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将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民主,当家作主的权利贯通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党和国家始终把人民利益作为基本政治考量和根本政治准则,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要倾听来自人民的声音,汇聚人民的智慧,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都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注重实质民主,不仅保障人民的投票权而且确保人民拥有广泛参与权,不仅重视对人民的政治承诺而且确保这些承诺得到实现,不仅完善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而且确保权力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使民主从价值理念变成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党和国家一直致力于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既不断扩大直接民主又发展多种形式的间接民主,使人民民主的形式和内容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人民既可以通过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也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安排,直接参与基层的民主实践,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愿,民主参与的形式广泛多样。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种民主制度既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又充分体现了国家意志。党和国家不断完善人民表达意愿的平台和载体,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使得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从根本上实现了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聚焦国家发展大事、社会治理难事、百姓日常琐事,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内容上的整体性、运行上的协同性、人民参与上的广泛性和持续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的民主。在民主选举环节,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来掌握并行使权力。在民主协商环节,人民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民主决策环节,人民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参与其中,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在民主管理环节,人民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承担宪法赋予公民的责任义务,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在民主监督环节,建立健全各种监督制度,人民可以对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些环节环环相扣、内在统一,是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链条。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方位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贯通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各维度。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数量巨大、社会结构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发展任务艰巨的大国,只有广泛集中全体人民的智慧和意志,才能切实保障和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我国有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乡镇级五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大选举产生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各级国家机关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保证国家治理成为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政治实践,保证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建设和发展成果。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覆盖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涵盖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贯穿"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方方面面,是各方面民主的有机统一。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遵循民主的原则和方式,把反映人民意愿、体现人民意志作为决策、执行、监督的基本准则,使民主原则覆盖各类议题、各个领域、各个层级,既达成广泛的社会共识,促进社会共同利益最大化,又兼顾社会各方面合法利益诉求,充分保障各个阶层、各个方面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了民主的全领域、全过程覆盖和贯通。
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
————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1年10月13日)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评判一种民主形式好不好,实践最有说服力,人民最有发言权。全过程人民民主既能确保人民充分享有各方面权利,又能有效促进国家治理高效和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既充分享有民主选举权利,又充分享有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既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又参与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管理;既参与国家发展顶层设计的意见建议征询,又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既通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渠道表达意愿,又通过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等渠道表达诉求。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人民共同持续参与,各个民族共同平等享有,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群体均实现全面覆盖的民主体系,是最广泛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充分彰显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彰显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全过程人民民主真实反映人民的期盼、希望和诉求,从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治理,到百姓的收入、就业、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都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反馈,都能落实到党和政府的施政措施中。人民的意愿和呼声,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成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而通过政权体系顺利转化为实现人民意愿的具体实践,能够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人民的事人民管,人民的事人民办。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得到充分保障。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真真切切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为全体人民真真切切感知和认同的民主体系,是最真实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民主。习近平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保证在党的领导下有效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权利,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加强社会各种力量的合作协调,切实防止出现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现象;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防止出现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发展基层民主,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显著的实践优越性,是最管用的民主。
第三节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我国的各项国家制度都是围绕人民当家作主构建的,国家治理体系都是围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运转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一、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
人民当家作主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予以保障。这些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真正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落到实处,充分调动起人民的主观能动性,构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要不断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有效保证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相统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这一根本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正确处理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政治关系,实现国家统一高效组织各项事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上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是保障各政党、各阶层、各民族和基层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在人民民主的共同旗帜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形成"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重要政治制度是建立在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基础上的、由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派生而来,体现在国家治理各领域各环节的具体政治制度,与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相衔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有效运行。要顺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满足人民对民主的新期待、适应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健全新目标,不断推进重要政治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
制度成熟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当前,我们的民主制度建设同扩大人民民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要在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实现民主发展与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
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协商民主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
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习近平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我国协商民主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了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了不同政治力量为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了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了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了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通过协商民主,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凝聚了全社会共识,保障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
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要不断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要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
三、积极发展基层民主
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我国基层民主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如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态的农村村民自治、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组织形态的城市居民自治、以职工代表大会为组织依托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治等。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政治参与主要在基层,最直观的当家作主感受也主要在基层。发展基层民主,是实现人民有效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
基层民主的建立和发展,保障了基层群众广泛、直接、有效行使民主权利,彰显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广泛性、真实性、有效性。从城乡社区里的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论坛、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进社区,从"小院议事厅"到"板凳民主",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广大人民群众在火热的基层生活中,摸索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充满烟火气的民主实现形式。人民群众通过这些接地气、聚人气的民主实践,围绕涉及自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发表意见建议,进行广泛协商,利益得到协调,矛盾有效化解,为我国社会长期稳定提供了重要政治基础和制度保障。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群众自治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基层民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节 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
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把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巩固发展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一、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新时代,统一战线面临的时和势、肩负的使命和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上的作用更加重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的作用更加重要,在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上的作用更加重要。越是变化大,越是要把统一战线发展好、把统战工作开展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对统战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推动大统战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统一战线呈现出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不断巩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统一战线因团结而生,靠团结而兴。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统一战线的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新征程上,要牢牢把握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真正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都团结起来,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
统战工作的关键是要坚持求同存异,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只讲多样性、不讲一致性,统一战线就是"一盘散沙",不能同心协力;只讲一致性、不讲多样性,统一战线就会变成"清一色",失去应有作用。要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增进一致而不强求一律、尊重差异而不扩大分歧、包容多样而不弱化主导。
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习近平指出:"统一战线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交到的朋友多不多、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交朋友的面要广,朋友越多越好,特别是要交一些能说心里话的挚友诤友。想交到这样的朋友,不能做快餐,而是要做佛跳墙这样的功夫菜。"对党外人士,要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讲尊重、讲平等、讲诚恳,也要坚持讲原则、讲纪律、讲规矩,出于公心为党交一大批肝胆相照的党外朋友。
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最鲜明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党委领导而不是部门领导、集体领导而不是个人领导。要巩固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也要尊重、维护、照顾同盟者的利益,帮助党外人士排忧解难。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大家共同来做,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中华民族处于最孱弱的时期也没有分崩离析,靠的就是国土不可分、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理念。事实充分说明,对中华民族形成起决定作用的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而不是种族、血缘、地域、宗教等因素。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构建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推动各民族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才能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夯实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才能有效应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民族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思想保证。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要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在全社会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强现代文明教育,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支持民族地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习近平指出,宗教工作"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群众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要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广泛宣传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宣传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宗教方面宣传舆论引导。
三、加强和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
促进中华儿女大团结,是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的历史责任。团结奋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最显著的精神标识,能团结奋斗的民族才有前途,能团结奋斗的政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抓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着力点,把握做好统战工作的正确原则和方法,最大限度汇聚起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加强和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维系着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统一战线的性质就是爱国统一战线,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基础上更加巩固和发展了。要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起来想、一起来干,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维护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政治局面。要讲好中华民族的故事、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故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故事,特别是要讲好新时代的故事,不断增强中华儿女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激发全体人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让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成为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坚定信念和精神支柱。
加强和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要抓好重点领域统战工作。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方面,要围绕发挥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健全完善符合民主党派特点、系统规范的参政党建设制度机制,推动新时代多党合作更加规范有序、生动活泼。在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方面,要以完善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方式为抓手,解决有成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效果等突出问题。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方面,要围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在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方面,要聚焦争取人心,多做团结争取工作,发展壮大爱国力量,画出最大同心圆。在网络统战工作方面,要把"面对面"和"键对键"结合起来,走好网络群众路线,支持网络人士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发挥正能量。在统一战线"两支队伍"建设方面,要培养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和统战干部队伍,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提供重要组织保证。
加强和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要辩证把握好四方面关系。一是把握好固守圆心和扩大共识的关系,就是要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圆心,把团结根基筑牢靠,同时要不断增进共识,扩大团结范围,形成更大的同心圆。二是把握好潜绩和显绩的关系,就是要坚持正确政绩观,既要做看得见的显绩,更要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脚踏实地、步步为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三是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就是要把方针政策的原则性与对策举措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既站稳立场、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拿捏好分寸,把握好尺度,做到宽严不误。四是把握好团结和斗争的关系,就是要把团结与斗争统一起来,既善于团结,达成有原则、负责任的团结,又善于斗争,在斗争中争取团结,努力形成牢不可破的真团结。这四方面关系既讲"两点论"又讲"重点论",为把握统一战线的政治性和策略性、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原则和方法。
本章小结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和不懈追求。党领导人民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基石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造性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极大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为新时代政治建设和民主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大联合。
课后思考
- 为什么我国不能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
- 怎样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 如何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 如何理解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