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测
综测=绩点+平时表现,你可以在绩点一般的情况下凭借其它加分获得不错的综测排名,但是综测对保研没有很大的帮助。不过一般来说,绩点年级前几名的综测排名也几乎是前几名。
下面提供本科生院综测标准作为参考:
一、德育素质测评
1. 社会服务加分
总分上限:2分
加分细则:
- 校级/院级学生干部(大类团总支副书记、院团委各部门负责人、班长、团支书):
- 考核优秀:2分
- 考核良好:1.5分
- 考核合格:1分
- 班团其他干部及工作人员(包括班委、校团委/校学生会/院团委各部门工作人员):
- 考核优秀:1.5分
- 考核良好:1分
- 考核合格:0.5分
- 寝室长:
- 考核优秀:1分
- 考核良好:0.75分
- 考核合格:0.5分
- 重要规定:
- 需提供盖有校团委或院团委公章的考核证明材料或辅导员组织的考核认定结果
- 学生干部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按最高分计分一次,不重复累加
- 工作不负责任者不予加分
- 任职时间需满半年及以上
2. 德育荣誉加分
本加分在大一主要只有军训优秀个人
无单独总分上限,但与社会服务加分、科研创新加分、专业技能加分、学科竞赛加分总和不超过10分
加分细则:
- 个人荣誉:
- 国家级:5分(以国家级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准)
- 省部级:3分(以省级教育部门或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准)
- 学校级:1.5分(以学校公章为主要依据)
- 学院级:0.75分
- 集体荣誉:
- 负责人:国家级5分、省部级3分、学校级1.5分、学院级0.75分
- 一般成员:国家级2.5分、省部级1.5分、学校级0.75分、学院级0.375分
- 重要规定:
- 同一集体或个人获同一类型多个级别荣誉称号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 需提供正式的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 军训先进个人归类为校级荣誉,加1.5分
3. 晨曦活动加分
总分上限:2分
加分细则:
- 计算公式:(测评学期学生经认定参与晨曦活动次数/测评学期晨曦总次数) × 2
- 60次有效打卡即为满分2分
- 每学期晨曦活动学生参与次数及晨曦活动总次数由本科生院新生学办按照相关规定认定
- 该加分项目独立计算,不与其他加分项目合并
4. 青年大学习加分
本条加分疑似每人自动获得
总分上限:1分
加分细则:
-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青年大学习,无缺勤记录:加1分
- 缺勤一次:在1分基础上扣0.1分,扣完为止
- 该加分项目独立计算,不与其他德育加分项目合并
5. 德育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加分
计入二课加分,与其他二课活动累计不超过2分
加分细则:
-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教育等德育相关主题教育活动:1次加0.1分
- 需提供活动参与证明或二课系统记录
- 该加分计入二课加分总额,与其他二课活动累计不超过2分
二、智育素质测评
智育素质测评整体说明
智育素质测评成绩计算公式: Z = Z₁ × 75% + Z₂ + Z₃
公式解释:
- Z 表示智育素质测评成绩
- Z₁ 表示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占75%)
- Z₂ 表示课外科技创新加分分值
- Z₃ 表示专业技能加分分值
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Z₁)计算公式: Z₁ = (∑每门课程的成绩 × 每门课程的学分) / (∑每门课程的学分)
学业成绩计算规则:
- 辅修成绩和刷新课程成绩不计入统计
- 课程成绩小于60分,按0分计算
- 重修、补考后通过的,成绩按60分记
- 考试违纪、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记为0分
- 五级制对应百分制换算:
- "优秀" → 95分
- "良好" → 85分
- "中等" → 75分
- "及格" → 65分
- "不及格" → 35分
- 两级制对应百分制换算:
- "合格" → 85分
- "不合格" → 35分
1. 课外科技创新加分
(1) 创新创业项目加分
无单独总分上限,但与荣誉加分、社会服务加分、专业技能加分、学科竞赛加分总和不超过10分
加分细则: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结题成绩为"优":3分
- 结题成绩为"良":2.5分
- 结题成绩为"合格":2分
- 省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结题成绩为"优":2分
- 结题成绩为"良":1.5分
- 结题成绩为"合格":1分
- 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RTP):
- 结题成绩为"优":1分
- 结题成绩为"良":0.75分
- 结题成绩为"中":0.5分
- 结题成绩为"合格":0.25分
- 重要规定:
- 项目完成单位须为重庆大学
- 项目由多人共同完成的,均按相应级别予以计分
- 需提供项目结题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科竞赛获奖加分
无单独总分上限,但与荣誉加分、社会服务加分、科研创新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总和不超过10分
加分细则:
- 国家级竞赛:
- 一等奖:3分
- 二等奖:2.5分
- 三等奖:2分
- 优秀奖:1.5分
- 省市级竞赛:
- 一等奖:2分
- 二等奖:1.5分
- 三等奖:1分
- 优秀奖:0.5分
- 学校级竞赛:
- 一等奖:1分
- 二等奖:0.75分
- 三等奖:0.5分
- 优秀奖:0.25分
- 学院级竞赛:
- 一等奖:0.5分
- 二等奖:0.325分
- 三等奖:0.25分
- 优秀奖:0.125分
- 特殊情况:
- 特等奖:在一等奖计分分值基础上加0.5分
- 以名次计的奖项:
- 第1名:按一等奖计分
- 第2-3名:按二等奖计分
- 第4-6名:按三等奖计分
- 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计分
- 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
- 重要规定:
- 以同一项目参加同一类型不同级别的竞赛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一次
- 竞赛获奖单位须为重庆大学
- 需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 专利授权加分
无单独总分上限,但与荣誉加分、社会服务加分、科研创新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总和不超过10分
加分细则:
-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分(限前五名持证者)
-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0.5分(限前五名持证者)
- 重要规定:
- 专利完成单位须为重庆大学
- 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 论文发表加分
无单独总分上限,但与荣誉加分、社会服务加分、科研创新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总和不超过10分
加分细则:
- 在SCI、EI、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分
- 在CSSCI/CSCD收录的期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5分(核心期刊认定参照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 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经院领导小组认定后酌情计分
- 会议论文被评为优秀:在原有计分基础上额外加0.5分
- 重要规定:
- 论文完成单位须为重庆大学
- 论文加分需为第一作者(含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 需提供论文发表证明或复印件
(5) 科技学术活动加分
计入二课加分,与其他二课活动累计不超过2分
加分细则:
-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会、科技展览等科技学术活动:1次加0.1分
- 需提供活动参与证明或二课系统记录
- 该加分计入二课加分总额,与其他二课活动累计不超过2分
2. 专业技能加分
无单独总分上限,但与荣誉加分、社会服务加分、科研创新加分、学科竞赛加分总和不超过10分
(1) 语言水平类考试加分
加分细则:
- 大学英语六级优秀通过(≥500分)/GRE≥270/TOFEL≥90/IELTS≥7:1.5分
- 大学英语六级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优秀通过(≥560分):1分
- 大学英语四级通过/各种口语认证合格:0.5分
- 重要规定:
- 同一类型、类别考试,只加最高分一次
- 需提供成绩单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2) 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
加分细则: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合格:1.5分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合格:1分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0.5分
- 重要规定:
- 同一类型考试,只加最高分一次
- 需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 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加分
加分细则:
- 获劳动技术鉴定部门颁发或行业认定的专业技能资格证书:0.5分
- 重要规定:
- 需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 证书须由国家认可的劳动技术鉴定部门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
三、体育素质测评
1. 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加分
计入二课加分,与其他二课活动累计不超过2分
加分细则:
-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1次加0.1分
- 需提供活动参与证明或二课系统记录
- 该加分计入二课加分总额,与其他二课活动累计不超过2分
2. 体育比赛加分
无单独总分上限
加分细则:
- 参照智育素质测评中学科竞赛加分标准:
- 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5分
- 省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 学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75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25分
- 学院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25分、三等奖:0.25分、优秀奖:0.125分
- 重要规定:
- 集体项目按照比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由指导老师和团队成员根据实际贡献对比赛获奖的计分值进行确认
- 同一活动中若同时涉及体育锻炼和体育比赛加分,则取最高分加一次
- 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本科生院体育版块负责老师签字认可材料
3. 体育组织工作加分
总分上限:0.5分
加分细则:
- 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带动同学养成体育锻炼习惯,经大类审议小组或院团委认定,报院领导小组审核后可酌情加0.1-0.5分
- 如本科生院组织的运动队(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队长、副队长或负责人
- 重要规定:
- 需提供本科生院体育版块负责老师签字认可材料
- 此项不与干部任职重复加分
- 同一活动中若同时涉及体育锻炼和体育比赛加分,则取最高分加一次
四、美育素质测评
1. 美育活动参与加分
计入二课加分,与其他二课活动累计不超过2分
加分细则:
-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美育主题实践或文艺活动:1次加0.1分
- 需提供活动参与证明或二课系统记录
- 该加分计入二课加分总额,与其他二课活动累计不超过2分
2. 文艺比赛及成果加分
无单独总分上限
加分细则:
- 参照智育素质测评中学科竞赛加分标准:
- 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5分
- 省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 学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75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25分
- 学院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25分、三等奖:0.25分、优秀奖:0.125分
- 重要规定:
- 集体项目按比赛级别和获奖等级予以计分
- 同一活动中若同时涉及美育活动组织和文艺比赛加分,则取最高分加一次
- 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本科生院美育版块老师签字认可材料
3. 美育活动组织加分
总分上限:0.5分
加分细则:
- 积极组织美育活动,在带动同学培养认识美、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能力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经大类审议小组认定,报院领导小组审核后可酌情加0.1-0.5分
- 如本科生院组织的艺术类活动相关负责人
- 重要规定:
- 需提供本科生院美育版块老师签字认可材料
- 此项不与干部任职重复加分
- 同一活动中若同时涉及美育活动组织和文艺比赛加分,则取最高分加一次
五、劳育素质测评
1. 宿舍文明卫生检查加分
总分上限:0.6分
加分细则:
- 在宿舍文明卫生检查中,被评为五星级寝室或获得"卫生流动红旗":1次加0.1分
- 重要规定:
- 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0.6分
- 需提供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的正式认定文件
2. 社会实践加分
总分上限:0.3分
加分细则: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经学院审核认定后:1次加0.1分
- 重要规定:
- 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0.3分
- 需要有具体实践时间和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 志愿时长材料不可认定为社会实践材料
- 寒假宣讲、百子挂职等属于社会实践范畴
3. 志愿服务加分
总分上限:0.3分
加分细则:
- 累计志愿服务时长10-20小时(含20小时):加0.1分
- 累计志愿服务时长20-30小时(含30小时):加0.2分
- 累计志愿服务时长30小时以上:加0.3分
- 重要规定:
- 以测评学期内志愿服务时长为准
- 需提供正式的志愿服务时长证明
4. 劳育比赛及成果加分
无单独总分上限
加分细则:
- 参照智育素质测评中学科竞赛加分标准:
- 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5分
- 省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 学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75分、三等奖:0.5分、优秀奖:0.25分
- 学院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25分、三等奖:0.25分、优秀奖:0.125分
- 重要规定:
- 集体项目以比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的不同予以计分
- 需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六、重要补充规定
1. 二课加分总额限制
- 凡作为二课加分的项目(包括德育相关主题教育活动、科技学术活动、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美育活动参与),根据二课系统数据及经院领导小组认定的二课活动参加学生名单进行统计计算
- 二课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2. 主要加分项目总额限制
- 荣誉加分、社会服务加分、科研创新加分、专业技能加分、学科竞赛加分总和不超过10分
- 此限制适用于德育和智育中的主要加分项目,不包括晨曦活动、青年大学习、二课加分、体育加分、美育加分和劳育加分中的特定项目
3. 证明材料要求
- 所有加分项目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包括: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公文、成绩单、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等
- 二课加分项目以二课系统数据为依据
4. 特殊情况处理
- 应予以加分但不属本办法所列情形的,经大类审议小组认定,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后可酌情加分
- 学生干部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按最高分计分一次,不重复累加
- 以同一项目参加同一类型不同级别的竞赛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