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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

学习要点

  1. 在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
  2.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主要着力点
  3.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意义和要求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要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紧密结合起来,在共同奋斗中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一节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让人民生活越过越好。习近平指出,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的根本执政理念,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扎实推进各项民生事业,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民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涉及分配、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改善民生是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发展经济是为了改善民生,改善民生又能有效促进经济发展。

民生是人民幸福的物质基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首先体现在对良好教育、稳定就业、满意收入、可靠社会保障、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舒适居住条件等方面。只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增进民生福祉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中国式现代化是造福人民的现代化,要求把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对增进民生福祉、提高生活品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始终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使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二、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民生工作离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解决发展问题、改善民生是我们的第一要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必须抓紧抓好的第一民生工程。习近平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我们党以坚定的决心、精准的思路、有力的措施,组织实施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实施精准扶贫方略,注重"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推进"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省、市、县、乡、村层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五级书记抓扶贫,确保各项扶贫举措扎实落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现行标准下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们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主攻方向,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努力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在收入分配、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公平性、流动性、可持续性不断增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健全遍及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卫生体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疫情防控重大决定性胜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房建设投入力度,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经过接续奋斗,我国社会建设全面加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得到更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为现实。

新时代十年社会建设主要成就

  • 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过1300万人
  • 1.8亿左右农村人口进城成为城镇常住人口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5万元,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超过4亿人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9年
  • 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2岁
  •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3亿、2.3亿、2.8亿、13.6亿

三、坚持在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

发展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总钥匙",民生是发展的"指南针"。要在发展过程中始终注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不断厚植民生福祉。

正确把握民生和发展的关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发展是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离开发展谈改善民生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如果发展不能回应人民的期待,不能让群众得到实际利益,这样的发展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民生连着内需、连着发展。抓民生也是抓发展,持续不断改善民生,能够有效解决群众后顾之忧,调动人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增进社会消费预期,利于扩大内需,催生新的增长点。要全面把握民生和发展相互牵动、互为条件的关系,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对接、相得益彰,形成改善民生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的长效机制。

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思路。坚守底线,就是形成以保障基本生活为主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织牢民生安全网的"网底",对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突出重点,就是对重点群体和重点地区进行倾斜,特别是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相对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完善制度,就是形成系统全面的制度保障,使制度更加公平、普惠和可持续。引导预期,就是促进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预期,形成民生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合理认识。

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指出,要"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雪中送炭,纾难解困,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要及时准确地了解群众所思所忧所急所盼,把为人民排忧解难摆在党和政府工作的优先位置,理清思路、强化责任、明确要求,增强民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持续性。坚持把完善制度机制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结合,既立足眼前解决好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完善体制机制,实现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生活过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2020年10月14日)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针。民生工作直接同老百姓见面、对账,来不得半点虚假,承诺了就要兑现,做就要做好。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不能裹足不前、铢施两较、该花的钱也不花。同时,又要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不提出超越阶段的过高标准,将收入提高建立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将福利水平提高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不能好高骛远、寅吃卯粮。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民生建设具有可持续性,才能真正有利于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

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让所有劳动者在推动发展中分享发展成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原则。改善民生既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也是人民群众自身奋斗的目标。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劳动才能破解。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依靠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

第二节 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更好把发展成果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完善分配制度​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是联结生产与消费的重要纽带,对激励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保证和促进消费,具有重要作用。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就要正确处理生产和分配的关系,既要把握"蛋糕"做大做好,又要把"蛋糕"切好分好,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着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居民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1.65万元增加到2021年的3.51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013年到2021年间农村居民年均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快1.7个百分点;地区收入相对差距不断缩小,2012年到2021年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为8.6%、8.9%、9.3%和7.4%,西部地区增速最快,中部次之;收入分配格局明显改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超过4亿人,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同时,我国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收入差距较大问题仍客观存在。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发挥初次分配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切实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不断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发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提高精准性。建立健全第三次分配机制,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解决好就业问题,是民生改善的"温度计",对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习近平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必须抓紧抓实抓好。"充分就业则民心安、社会稳,如果就业出了问题、大规模失业则民心浮、社会乱。劳动者只有拥有一份职业、一份工作,才能平等融入社会生活,也才更有尊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突出就业作为基本民生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创造和增加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我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2012年到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过1300万人,城镇就业人数增长至4.7亿,重点群体就业平稳。同时,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就业矛盾凸显。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稳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是由国家立法规定并以国家作为给付义务主体,为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和福利、对生活困难社会成员给予物质或服务帮助的各项措施的统称,主要涉及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方面。社会保障伴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对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习近平强调:"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立足中国实际、总结我国社会保障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一体系注重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共同富裕,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前进。

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新时代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坚持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基本建成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22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5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织就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牢牢守护着亿万人民的美好生活。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和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不足,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要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健全退役军人保障制度,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

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指出,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卫生健康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拥有健康的人民意味着拥有更强大的综合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更为安全发展的基础。

我们党从成立起就把保障人民健康同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加快发展,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老百姓健康获得感不断增强,人均预期寿命从2012年的74.8岁增长到2021年的78.2岁,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当前,人民群众对健康有了更高期待和需求,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病更舒心、服务更体贴,更希望不得病、少得病。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扎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推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第三节 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4亿多人口、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国家,社会治理的任务尤其艰巨和繁重。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多元主体参与为基础,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核心,通过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稳定有序发展。

我们党在长期探索和实践中,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同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时也面临着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相对滞后的现实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意味着社会建设理念、体制和方式的重大变革。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运行和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探索一条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更可持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系统治理,自觉把社会治理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思考,放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来谋划,放到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布局中来推进;坚持依法治理,以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坚持综合治理,健全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坚持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政府主导作用,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社会各方面协同作用、广大群众主体作用,形成社会治理整体合力;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动社会治理向前端、向基层延伸,从源头和基础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党在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有机结合,各类主体实现良性互动,各尽其能、各展其长,社会创造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同时要清醒看到,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社会阶层结构分化,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广泛普及,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深刻改变,社会观念、社会心理、社会行为深刻变化。新形势下,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更好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

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社会治理体系是进行社会治理的基础,也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根据社会治理实际和人民新期待,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理念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先导,必须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保障全体人民参与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的权利,维护全体人民享有社会治理成果的权益,是完善社会治理必须始终遵循的重要理念。共建是共同参与社会建设,要求突出制度和体系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共治是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要求树立大社会观、大治理观,打造全民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是社会治理的关键;共享是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要求社会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是社会治理的目标。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社会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

制度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保障,必须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善于运用法治、民主、协商的办法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

方式方法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必须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途径和手段。习近平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讲究辩证法,树牢群众观点,正确处理好维稳与维权、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强化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扁平化、交互式、快捷性优势,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坚持系统思维,综合运用专业化工作方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

三、加强城乡社区治理​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习近平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最基本的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向基层下移,落实到城乡社区,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维护城乡社区群众和谐稳定的生活,努力打造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各环节。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随着经济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大量流动人口出现,城乡社区成员构成越来越多样化,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样化,对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把干部主动下沉服务和激发群众自治活力结合起来,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要把好矛盾风险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努力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1月15日)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市域是将风险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处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线位置。社区社会治理成效很大程度取决于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要适应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要求,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的组织架构和组织方式;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要求,尊重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适应把重大风险防控化解在市域的要求,增强防控化解重大风险的统筹力、执行力和实效性。

本章小结​

中国共产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使人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让人民生活越过越好。要更加重视在高质量发展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课后思考​

  1. 如何理解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
  2. 保障和改善民生应重点从哪些方面着手?
  3. 为什么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